作者:正在核实中..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国画被学者定义了,被画家定义了。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多次引用了斯宾诺莎的一句名言:一切规定都是否定。
中国画创新首先要在观念上以正确的艺术见解和认识其艺术内涵的深度为前题。当前面临着的问题是:中国画将要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时期,这就需要画家对“笔墨当随时代”的内涵,要有更加深入的理性认识,并以哲学思想来认识“一切事物的变化与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与渊源,并且以此形成了一定的规律”。无论绘画本身的必展,还是“笔墨当随时代”,都不能离开当代哲学理念和当代的哲学思想的影响。
在全世界进入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中外哲学家在面对物欲横流、追求物质享受,自然界受到无度的开发所造成的恶果等等的现实面前,他们在思考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分论对世界的负面影响,人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哲学和人生态度来面对当今的世界?哲学和人生观将如何不断更新自身以适应不断更新的世界并指导我们的行动呢?西方现当代哲学家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了“后哲学”概念,既超越传统哲学,扬弃传统哲学理念(并非抛弃),其实马克思也说过哲学应当终结的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谈到他赞成“消灭哲学”、“否定哲学”,这里的哲学显然是传统概念的哲学。“后哲学”的理念是反对主体和客体二分,强调人与世界合一,物我交融的生活世界,这种超越主客关系的合一与道家的天人合一是相符的。西方现当代一批哲学家再兴研究道学与禅学,以解决后工业时代人们在思想领域和精神层面的困惑。
中国画要发展就应该从自身的文化深渊中找原动力,特别是中国古典的道学和玄学,就玄学而言其哲学范畴可称其为行而上学,“行而上”简单来说既是抽象出来的意思,玄学也便是对一些抽象内容以生动的方式方法进行解说和发展。艺术的形式而言,抽象与具象是对立统一的。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世界之万物的形成,应起源于无象之象,没有形象的象就是抽象,老子谓之“道”。“道生万物”,“无中生有”世界万物是具体的,因此具象来自抽象,抽象又概括了具象,这是两者辨证统一的关系。
就东方水墨艺术发展而言,它必然要走向抽象,或许像有位专家曾论言的,进入抽象后再转而进入下一个轮次的发展。道学和修道的最高追求是炼神还虚、返回先天,返回无极。道家则主张顺自然而因物性,认为个体的人高于社会的人,向往的是一种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的绝对自由———“逍遥游”。玄学在理论上把名教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和谐地统一起来。主张以自然为本,名教为末(用)。玄学的开创人王弼认为,一切名教规范都应当是体现人的自然本性的,也只有以人的自然本性为根本,才能更好地发挥名教的社会作用。以融合儒、道两家思想为基本特征的玄学理论,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基本精神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决定性的作用。水墨艺术的发展也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进而追返无极,准备下一个轮次的发展。
就水墨自身的形态而言,其所显现的黑色与白色是“极度色”是色彩分析学中的无色系统。用三棱镜分析,在光带中找不出黑白色相的,它们象道学所讲的虚数“天五”和“地十”的概念一样。极度色对色彩的调和与丰富起决定意义的作用,黑白与其它各色是形影相随的。水墨画只采用纯粹的黑色为原色,以 黑白为主色,通过黑白的交融产生变幻,产生灰度和色阶的变化进而表现“大千世界”。老子言“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古汉语中玄与黑是近义词,玄者黑也,玄黑道也。道生万物,故玄黑为万物之色相,众色之主。前人的色彩观把水墨画定位在奇妙虚玄的境界,为今人指明了发展空间。从水墨黑白渗化和水墨自身的张力而言,它只有到达抽象才是大自由。
水墨本身就寓含着哲学的基本元素,黑格尔认为艺术最终会走向哲学。真正的艺术家应有哲学的智慧,他们要走在时代的前列,探索人生、探索自然、探索宇宙的神秘。绘画应是唤起心灵的手段和启示,它应超越常人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和现实的再现。绘画不是给予,它只是寻找内在精神和深层心理的物化,它应是传播思想的媒介,艺术家要用独特的视觉语言勾画出自己面对人生,面对宇宙而追求相对静止的空间,去寻找禅的虚 静与神明的境界。
当今西方艺术理论同样认为,艺术作品的最高表现形态是引领人的精神境界。艺术作品使人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和思想的升华,而不是对现实的描绘和生活的照搬。柏拉图、黑格尔、康德、车尔尼雪夫斯基对美学的认识有历史的局限性。在他们生活的年代里艺术作品都是写实的或是主观表现的,他们对美学艺术的哲学认识都是片面的和有历史的局限性。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画要发展,要适应时代也同样不能背离哲学,特别是中国道学和玄学。
上一篇: 西川:中国现代艺术史对艺术家的选择
下一篇: 沙克:艺洋油画,让迷惑布满兴奋灶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