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春生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我国的建筑文化,异彩纷呈;建筑民俗的风水环境观在建筑学中不但有重要的实用价值,还有深刻的哲学意义。岭南的建筑,又以它开放兼容的情怀,既保留古制,又融汇中西;既有地域共性,又有社区品位;既讲究风水,又观照亲情的风格。由于人群社区的驳杂多元,特别是古百越民族迷信鬼神,崇尚巫术的影响,致使岭南建筑形成了形制繁纷,传统与现代重新拼接,民俗风情守旧中凸显新奇的特点。

    但长期以来,由于各种“正统”思想的影响,人们并不敢正视这一土生土长的、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文化现象。哲学家斥之为“伪科学”,江湖术士给它披上了巫术的外衣,半信半疑的人把它看成怪异的神秘文化,赶潮流的学者把它当作时髦的古董,均未触及它的实质,致使长期以来,它主要是以一种民俗的形式在传播,即使破“四旧”达到癫狂的文革期间,它在民间的流传也始终没有停止过。

    传统的建筑民俗,从选址、定向、择日、动土、上梁、封顶、装修到乔迁,民间都有一套规程。从勘舆学的角度来讲,它是在协调天、地、人的关系,使人与自然在宇宙中达到最和谐的统一,即微观所讲的通风、采光、排污、防火、防风、防洪、防盗、绿化 、美化、空间利用等,协调得好,就会给人一种舒适祥和,奋发向上的感觉,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事业有成。说白了,这就是建筑民俗的宗旨,没有什么神秘的。说得文雅一点,它是集景观意象、生态环境和空间结构为一体的一门学科。最近有人给了它一个雅号,叫做“宇宙全息统一说”。

    一、岭南建筑民俗的文化背景

    历史上的岭南泛指五岭之南,即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的部分地区,本文所及主要是广东。广东位于祖国的南方,背靠五岭,面临南海,有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的港湾,境内水网交错,雨量充沛,气候温暖,林茂果丰,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造成了岭南建筑形制上多元化的格局:要防洪、防潮、防风、防腐等。因此岭南建筑十分注意抗击自然灾害的功能,保持通透的风格及以自然为宗的神韵,不论是民居还是宗庙会馆、亭台塔园,都投射出鲜明的地方色彩。

    岭南先民属古百越民族,因此其民俗文化就内部而言,为土著百越文化;但自秦朝统一岭南以来,大批北方汉人南迁,与当地土著融合,逐渐形成了广府、客家、福佬三大民系,其民俗各放异彩。就外部原因而言,周边的地域文化对它的影响不可忽视。荆楚、吴越、湘赣尤为显著,特别是近代以降,西学东渐,中西文化交流十分频繁,经济的发展和西方先进技术的传入,建筑材料和装饰工艺长足发展,珠江三角洲、韩江三角洲市镇畸型繁荣,钢筋混凝土大楼林立于商埠,瓷贴、彩画、木刻、砖雕、陶塑、灰塑、玻璃饰件等普遍用于装饰工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审美习惯,城乡交流、中西对接,形成了岭南建筑的新面貌。

    建筑民俗还与民间信仰息息相关,百越先民迷信巫术,多崇鬼神,使得岭南地区宗祠、庙宇庞杂繁多,功名、贞洁牌坊到处建树,土楼、雕楼、骑楼、围龙屋、镬耳屋各显奇招,并有一套完整的规程、礼义,从选址到乔迁均按“风水术”判断“吉”“凶”。所谓“山环水抱必有气,有气万事方顺意”;“来龙要蜿蜒起伏,不要僵直尖屑;前出探头,家出贼寇;后出探头,家出王侯。”但在这山水之间,水显得特别重要:“未看山,先看水,有山无水休寻地”,“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有水便有财。”看水亦须讲究,要择水之湾内,不要湾背;要河之右岸,别居左岸。水要弯曲:“水见三弯,福寿安间;屈曲来潮,茶丰富饶。”地势要后高前低,还要南北长,东西狭,避免子午不足。动土要择日,不能犯太岁,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所以动土、乔迁之日都要“拜四角”,请太岁神保佑,兼避煞劈邪等;上梁之时还要烧炮仗,披红挂彩,请求姜太公坐镇:“上梁大吉,姜公在此”。室内装修,周围环境亦很讲究,“阳宅三要”指出,一看大门,二看主房,三看炉灶。大门要迎紫气,北方以北门为迎气门,南方高温潮湿,则以座西北朝东南为佳,所以说:“有钱难买东南楼”。又《鲁班经》曰:“二家不可门相对,必主一家退;开门不得相冲,必有一家凶。”住宅周边的绿化,要“东种桃柳,西种槴榆,南种梅枣,北种柰杏”;门前莫种大树,“大树当门遭天瘟”。炉灶要设置在东边,东方属木,有木薪火才旺。乔迁不但要选择“黄道吉日”,还必备七种物品先行:米缸、水桶、碗筷、火炉、畚箕、扫把和利是,有人还带上老屋的一撮泥土,或放炮驱邪等。

    这些规矩,以今天科学的眼光审视,有的含有一定科学成分,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有的是代代相传的民俗心理,目前虽还找不到科学依据,但相传已久,积以成习,姑且信之;有的纯属迷信。但是这些风俗的产生和绵续,都有一定的文化背景,包含着古人对天道、地舆、人文这一宇宙统一体的认识。中国人素以儒家思想为正宗,佛、道、儒三教合一,阴阳五行观念和术数的糅合,便是这些民俗心理的基石。《黄帝内经•灵枢》中说:“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道德经》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天人相类”、“万物归一”。《黄帝宅经》开篇就讲:“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凡人所居,无不在宅,虽只大小不等,阴阳有殊,纵然客居一室之中,亦有善恶。”术士们依据这些理论,自造众说,民众参和变异,真真假假,形成了一套程式,习以成俗。“民俗”这种东西,又有它一定的惰性,它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行为,一经形成便不易改变,不管你相信与不相信,人们都不由自主地以此作为评判的价值标准。他们把生态建筑的实用性潜藏于“凶”“吉”观念之中,倡导人们适应自然,与之和谐相处的人文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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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0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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