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季中扬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三、地方戏“再民间化”的意义
目前地方戏虽然只在部分地区有复兴的迹象,而且民间演出市场乱象较多,总体演出水准也不高,但其“再民间化”的意义却不容忽视。
首先,地方戏的“再民间化”说明戏曲表演仍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利玛窦曾经感叹道:“这个民族是太爱好戏曲表演了,至少他们在这方面肯定是超过我们。”尤其在清代以后,戏曲表演几成全民文化生活的中心,城市有戏园,乡村有戏台,“无地不有戏,无人不知戏……人无男妇,年无老稚,闻将演剧,无不踊跃欢呼”。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影视、网络、手机等现代传媒文化形态的普及,人们文化生活日趋丰富,传统的戏曲表演被现代大众文化所取代似乎是历史之必然。其实,热爱戏曲早已成为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戏曲 表演一直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如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是吕剧的发源地,直到今天仍有大量的吕剧迷,他们自发组织了60多个庄户剧团。另一方面,群体参与的表演艺术与个体独享的电子文化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形态,它们之间可以形成良性互补关系,而非必然是取代与被取代的关系。事实上,无论是在欧美国家,还是亚洲的邻国,每年人均欣赏3场以上演出非常普遍,而目前中国人均每年只看 1/3 场演出,这是极其罕见的现象。“如果不是由于体制的束缚,这一现象本无可能出现”。
其次,地方戏的“再民间化”有利于促进戏曲表演市场繁荣。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民营剧团改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地方戏“去民间化”问题,是戏曲表演市场急剧萎缩的主要原因。以上海为例,1950年,上海有108个剧场可以经常演出,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减少,如今已经不足20个剧场了。而“国有剧团改制”以及伴生的地方戏“再民间化”现象则促进了戏曲表演市场的繁荣。比如,河北定县1988年5月由县政府决定正式解散了秧歌剧团,各村随即成立了秧歌个体户。有人认为,民间剧团、班社艺术水准低,要价低,严重挤压了国营剧团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地方戏的演出市场。殊不知正是这些民间剧团、班社培育了戏曲接受群体,拓展了地方戏的演出市场。森林中自然会长出参天大树,一枝独秀则难以持久,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地方戏演出市场。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地方戏的“再民间化”可以切实地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晚近十来年,绝大多数农村地区都通了有线电视与网络,农民也用上了智能手机,但是,农民的精神生活仍然很贫乏。以笔者多年调研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中老年农民对看电视、上网、玩手机都不感兴趣,除了热衷于打麻将,在戏曲文化积淀深厚的地方,农民对看戏倒是一直保持着较为浓厚的兴趣,这也是戏曲演出为什么往往80%以上的场次都在农村的原因。笔者在苏北调研时看到,政府送电影下乡往往只有十来人观看,而一些草台班子的表演,多则有近千人去观看;农村基督教堂元旦演出时,居然也请一些民间艺人去表演地方戏。很显然,仅仅靠市县大剧团送戏下乡是很难满足农民需要的。自明清以来,农民就通过把演戏与民俗紧密结合在一起,把庙会、祭祀祈禳、年节社火、盖房开业、贺生祝寿、婚丧嫁娶等民俗文化活动都作为地方戏的载体,建构了需求旺盛的民间演出市场,从而充分满足了自己的文化生活需要。有些地方甚至因为热爱戏曲而“发明”一种新的习俗。如皖南伏岭村,演戏习俗延续170余年,其关键就是当地有一种独特的习俗——“做三十”,即年满三十岁的人负责当年演戏活动的组织以及戏衣、道具的保管。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戏改”改变了乡村的文化生态,破坏了乡村文化的内在机制,此后,政府虽然一直希望通过“送文化下乡”来改善、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却一直不尽如人意。我们看到,地方戏“再民间化”的关键其实就是地方戏演出与民俗文化活动之间重新建起了广泛而紧密的联系,农民由此可以自主地去选择属于自己的文化,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别人送来的文化。地方戏“再民间化”是一个重要的契机,也许由此能够实现乡村文化生态的逐渐修复与内在机制的重建。
(注释与参考文献请见原文)
本文原载:《文艺争鸣》2017年01期
作者简介:季中扬,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俗学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民间艺术、民俗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村落文化传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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