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廷亮/姚赛红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生殖崇拜是伴随着原始宗教产生的。土家人的“茅古斯”,将这种原始宗教与生殖崇拜体现于萌芽状态的戏剧艺术中,其中《扫除瘟疫邪三气》一出,对此作了最为充分的体现。这是“茅古斯”中最重要的节目。茅古斯中任何剧目的前面,都必须加上这个内容。演出时,众小“茅古斯”躬身跪地,老茅古斯手持竹枝扎制的扫帚,在神堂中扫来扫去,口中念念有词:“牛瘟马瘟扫出去,缆索般的粟米穗子扫进来;虎咬蛇伤的祸害扫出去,牛角一样的包谷棒棒扫进来”等等,以此消除灾疫,祈求丰年。每当念毕一段时,跪着的众小“茅古斯”起立,偕同持扫帚的老“茅古斯”一道,挺腹送胯,将“粗鲁棍”高高翘起,以此表达他们对天地神明的崇敬之情。观者这时亦随着欢腾雀跃。这种情形,今人似乎难以理解,但它确实是有着生殖崇拜信仰的古代土家人表达感情最诚挚的方式。

“茅古斯”中的《甩火把》,对于生殖崇拜的表现可谓淋漓尽致。他们将手握“粗鲁棍”上下左右摆动的舞蹈,称为“甩火把”。对于火的使用,是原始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茅古斯”将“粗鲁棍”——阳具比之为火把,绝非偶然,而是基于古代土家人的生殖崇拜观念。茅古斯“甩火把”时,有“示雄”、“撬天”、“搭肩”、“转臀”、“甩摆”、“打露水”、“挺腹送胯”、“左右抖摆”等舞蹈动作,充分显示出其力量和神威。当“甩火把”演出达到高潮时,舞动着的“粗鲁棍”,可以随意触及观众身体的任何部位,女性观众历来是“粗鲁棍”搜寻的主要对象。遇到这种情形时,她们总是笑脸相迎,在扭捏中表示乐意接受。她们认为这是祖神的恩赐,谁获得了这种恩赐,谁就能够多生儿女。

在“茅古斯”中还可以看到这种情形:《接亲》一场,众茅古斯以对歌的方式求爱,即都争着与抢来的“新娘”对歌,以显示才能,取悦对方。同时,他们对着“新娘”反复翘动着“粗鲁棍”,做出性吸引的动作,以此作为求爱的另一种方式。人们还发现,《打粑粑》在“茅古斯”中,应该说是出现得较晚的内容。由于生殖崇拜在“茅古斯”中深厚的根基,它仍以艺术的手段巧妙地表现出男女交往的情景。表演时,两个“茅古斯”抵足席地而坐,四腿为圈,组成一个打粑粑的“粑槽”。接着,二人以各自胯下的“粗鲁棍”替代“粑锤”,在“粑槽”中作轮番打粑状。“粑槽”隐意为女性性器官;“粑锤”隐意为男性性器官。对于锤捣所表现的内容,观众自然是心领神会的。有意思的是,在表演《打粑粑》时,事先要准备一些糯米粑粑,放在粑槽里,在两个“茅古斯”以“粗鲁棍”轮番锤捣一阵后,围观的人们便蜂拥而至,抢食糯米粑粑——“茅古斯”的爱情之果。其中对此物最急切渴求的是村寨中那些无子乏嗣的妇人。她们认为吞食了“茅古斯”打的糯米粑粑,便会生下贵子。这便是“茅古斯”表演活动中由生殖崇拜而形成的求子习俗。

纵观“茅古斯”中的种种生殖崇拜遗存,我们可以看到“茅古斯”这一古老表演形式所蕴涵的关于生殖崇拜的深厚传统文化根基。

(三)“茅古斯”与原始艺术文化

“茅古斯”有独立的祭祀活动,有化妆的“茅古斯”人物,有连贯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场次安排,堪称融歌、舞、剧为一体的原始祭祀戏剧。这一形式在其他民族的祭祀、跳神、歌舞、戏剧中比较少见,颇有考古“活化石”的重大价值,现已引起国内戏剧舞蹈家的关注。

1.说它是“活化石”,首先可以看其人物形象。跳演“茅古斯”,要装扮十五六个“茅古斯”,他们是祖辈儿孙一家。为首的祖辈叫“拔步长”,其他统称“茅古斯”。但是,无论祖辈儿孙,浑身都用茅草、棕毛包扎着,甚至脸面也用茅草棕毛遮盖住,头上还要扎五条大棕叶辫子,四根稍弯,分向四面下垂。这样的装扮实际上是化妆艺术的萌芽。

2.“茅古斯”的表演有歌、舞、对白,这些都是戏剧的基本因素。演出时,自始至终讲土话,唱土语歌。语气怪腔怪调,话语颠三倒四,没有伦次,意思含混不清。动作粗鲁,形态滑稽,诙谐有趣。碎步进退,曲膝抖身;左右跳摆,浑身颤动;摇头耸肩,浑身茅草刷刷作响。全是模仿上古人的古朴粗犷的仪态。舞蹈家们认为,这是最成功之处。每场舞蹈的开场前,都照例要祭祀土王,唱祭祀神歌,祈祷赐福降瑞。

3.有一定程度的戏剧冲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笔者在“茅古斯”保留最完整的湘西龙山县坡脚乡的松林、报格、联星、多谷、卡柯、苏竹等几个村寨调查发现,这些村寨跳“茅古斯”一般是在正月初一至十五的摆手活动期间逢单日穿插进行,共有57场,每晚跳一场,各场次的名称也大同小异。第一夜(场)名为“搓里”(找地),第二夜(场)名为“借日”(做阳春),其内容不只是反映农耕,而且跳演土家族先民处于原始氏族社会的生活情景。第三夜(场)名为“食姐”(打猎),第四个晚上名为“送坐”(捕鱼),完全是土家族先民原始渔猎生活的图景,从围猎前要祭祀猎神梅嫦看,表明土家族原始宗教信仰已开始出现。第五个晚上,名为“左阿”或“罗嘎尼阿”(接亲),场上“茅古斯”争夺一个“新娘”。第六个晚上,名为“疵吐”(读书),场上坐着个身穿长衫、戴一副竹圈眼镜的教书先生,众小茅古斯围坐。身边老师教一句“人之初”,他们随口念一句“狗打啾”,教一句“性本善”,他们念一句“炒现饭”。故意作难斗趣,笑话闹得越多越好。这显示土家族仍处于愚昧社会,不过反映此时土家地区已进入了文明时代。

尽管表演简单粗糙,似舞非舞,似剧非剧,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土家族历史发展的彩色画卷,可以说“茅古斯”是一部活的“史诗”,并且也是一种原始戏剧的雏形。众多的原因使“茅古斯”没有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戏剧,但是这种形态保存使“茅古斯”成为土家族文化史上乃至世界文化史上的“活化石”。

(四)“茅古斯”与楚巫文化

中华民族文化是由北方的史文化与南方的巫文化两大体系耦合而成。上古时代,缘于蒙昧混沌,生产力低下,初民慑于大自然的威力和对某些社会事象的困惑(如睡眠、疾病、死亡等),出于“万物有灵”的思想观念,因而产生了“神”、巫术以及介乎“神”与人之间的巫。原始人们中间产生出一批足智多谋、情感横溢的出类拔萃者,也就是“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的非凡人物。他们不但施行巫术颇具特殊“本领”,祭祀方面也很有“门道”,有时甚至也能获得某些效果(如懂些甚至通晓医药知识却又“跳神”治病)。而且,在生产劳动、生活经验方面以及处理一些重大问题时,他们确实有卓越超群之处,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赏和拥戴。这样,也就自然地成了氏族(或部落)的头领。平时是酋长,也是出色的劳动者;祭祀时是沟通人与“神”的巫,又是主持祀神歌舞的歌手舞师的领队。其实,酋长、巫师、歌手(舞师)是三位一体的。因此在民间,巫文化与原始的歌舞表演是有着深厚渊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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