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正在核实中..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跨界合作一词来自英文Crossover。Crossover直译为“跨界、交叉、跨越”,引申为跳出原有格局和旧有经验、做法,重新思考与行动。而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跨界合作不仅是一种合作方式,也是一种思维方式和营销方式。
当下的很多流行产品背后都隐藏着跨界合作的概念,比如以艾利和的米奇mp3,索尼爱立信的Walkman音乐手机,华硕和兰博基尼跑车跨界合作推出的兰博基尼笔记本电脑……
作为发展迅速的朝阳产业之一,动漫产业一直都是跨界合作的宠儿和得力载体。但如果简单地将动漫产业链上的产品开发和形象授权等同于跨界合作,那就大错特错了。跨界合作需要重新考虑用户的新鲜体验,隐含着丰富的产品创新意识,其本质是合作双方核心品质上的融合,而不是标识或图案在形式上的单纯赋予。
由此,不得不提到我国动漫发展史上著名的“蓝猫现象”:在特殊的市场环境下,蓝猫实现了初步的跨界产业开发,于是它成功了;但同时,正是因为对产业化开发的理解太过粗浅,疏忽了品牌建设的核心品质,仅通过单方面的形象授权获取利润,最后它失败了。
这种缺乏核心品质的跨界合作行为,既无法丰富品牌内涵,也无法提升品牌高度,自然难以在市场中长久立足。作为一个概念,跨界合作不像科学定律、经济规律那样有例可循,它好比是中国太极拳的“以意行气”,“意”即创意,“气”指品牌内涵。一般所说的动漫产业链中的形象授权都需考虑衍生产品的目标人群,而跨界合作概念的引入更像是一个思想火花,“砰”一声或许就烧着了整条产业链。
经过2009年金融危机的洗礼,许多企业将发展重点放在了提升企业品牌内涵和品牌差异化上,跨界合作以其“事半功倍”“互利共赢”的特性正与此契合,对中国动漫而言,这无疑是个良好的整合契机,可借此注入新活力,加速市场化步伐。
由于中国动漫的产业化起步较晚,动漫产品的市场潜力并未得到充分开发。从早些年《宝莲灯》周边产品的开发失败,到近几年的改编经典动画或是将经典动画3D化后再推出,上海美影厂一直致力于中国经典动画的市场价值再开发,力图使孙悟空、黑猫警长等在新世纪焕发新活力,但实际效果不甚理想。因此,此次同服装流行品牌的跨界合作,或许有可能解决经典动画重开发在载体选择、营销方式等方面的瓶颈,从此“打通任督二脉”也未可知。
有些动漫企业似乎从未真正去深入思考企业化运营的意义,从未把自己的产品真正当做商品来看,更别提市场与竞争了。事实上,任何一个企业都应有一个完整的运营模式,它包括前期的选题策划、市场调查、风险预测、收益预测等环节,中期的市场反馈、产品宣传、质量跟踪、风险持续评估等环节,后期的项目评估、退出机制、产品可持续性等环节。可以说,制作只是一个动漫企业运营的一小部分,盈利的实现需要营销,盈利的持续扩大则需要更高层次的跨界合作。
来源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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