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正在核实中..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十多年来,都市报的发展推动了新闻摄影的进步。新闻图片化使读者实现了从“读报”向“看报”的重大转化,并成为都市报吸引读者的主要特色。但在都市报社会新闻摄影中也出现一些问题。
都市报“幅大量多”地采用新闻图片,从而造成图片新闻价值和技术含量的降低。图片编辑每天处理大量的新闻图片,缺少与摄影记者的沟通和交流,导致一些问题图片的滥用。都市报社会新闻摄影的“泛滥”和泛娱乐化,造成了时政、财经、体育、娱乐等领域新闻摄影的“社会新闻化”。
■几个方面的问题
1. 血腥画面,应加以处理。都市报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常在头版中心位置或是其他版面刊用大幅“血腥图片”—除了灾难或事故现场图片,还有家属泪流满面、号啕大哭、伤心欲绝等图片,极易刺激人们柔嫩的视觉神经。社会新闻图片应尽量带给读者轻松阅读的视觉享受,而不是总是让人们看完后产生视觉上、生理上以及心理上的压抑、恐惧和震颤。
2. 暴力图片,影响青少年。刊登暴力图片日益成为都市报用来“抓眼球”“抢视线”的一大“顽疾”。当面对暴力事件,都市报往往选择的是拍摄或刊用暴力事件发生时的现场画面、血腥画面,以求这些暴力图片能够带给受众别样的触目惊心。暴力图片产生触目惊心效果同时,也会对青少年的暴力倾向起到一定蛊惑作用。
3. 煽情造作,造成客观缺失。在都市报社会新闻摄影出现的问题中,最常见的便是大量刊用煽情造作、哗众取宠的新闻图片,使用煽情性的新闻标题、解释性说明等等,夸大事件本身的事实,造成轰动的版面效果。这种煽情、哗众取宠的摄影报道几乎每天都可以在都市报的新闻摄影中找到,对受众的接受水平与承受能力一再冲击。
4. 借助病残,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目前一些都市报利用报道帮助病残等困难群体,但报道本身却没有注意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 如某报的摄影报道:“年仅4岁的‘大肚’女孩郭彩云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该报道同时配发了一组三张的图片。文章开头使用“‘大肚’女孩子”这样冷漠无情的文字,以及一组会让家属再度受到伤害的图片,来达到“触目惊心”的舆论效果。其实,为了表现社会各界对小女孩的关注和爱心,没必要在标题和图片上大做文章。
5. 面对灾难,需要人文关怀。摄影记者面对灾难,选择什么样的拍摄方法、表现角度、表现内容等,应该表现出什么样的人文关怀呢?面对天灾人祸的灾难事件,都市报摄影记者往往在灾难现场中不择手段地寻找最能吸引眼球的“瞬间”;图片编辑在版面安排上大做文章,突出图片位置,并用修辞手法加以渲染。灾难事故发生时,一些摄影记者赶在警察到来之前进行拍摄,无意中破坏了事故现场,不利于警方现场勘查,或是为了近距离拍摄,粗暴无礼地对待现场其他人员,干涉和影响警方办案;有些摄影记者不顾事故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情绪,拍摄伤残场面以及家属痛哭的场景,甚至是拍摄事故中不幸罹难的死者。
6. 图片造假,欺骗读者。都市报新闻摄影虚假报道大体存在这样的三种情况:第一,假新闻配上假图片;第二,假新闻配上真图片;第三,真新闻配上假图片。造假图片主要包括摆拍、抓拍(包括偷拍)造假的图片,图像处理软件处理的图片、抄袭、模仿和剽窃别人拍摄的图片。同时,都市报的一些摄影记者抄袭、模仿和剽窃他人的新闻图片、摄影报道手法,或是直接使用他人拍摄的图片等等。
■改进建议
1. 各种题材的平衡。都市报新闻摄影过于侧重社会新闻领域,这将不利于都市报品位的提升。这就需要增加时政、财经、国际等硬新闻题材的摄影报道,刊发有分量、有深度、有思想的摄影报道。
2. 培养视觉教养与后期把关。摄影记者在现场要决定如何选择和把握好报道的内容、角度、时机,如何挑选最具新闻性、真实性、形象性的图片等等,这就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视觉修养”。图片编辑也应对摄影报道的真实性(包括文字说明的真实性)认真核实,避免采用血腥、暴力、哗众取宠、煽情、色情等图片,以及在标题上使用文字修辞手法加以渲染和夸大事实。
3. 遵照有关法规规范行为。在都市报社会新闻摄影报道过程中,最常见的违法行为是对公民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及著作权的侵害。例如,在都市报社会新闻摄影中刊登死者的图片,从法律上讲,这本身也是一种侵害肖像权的违法行为;刊用他人拍摄的图片,并署上自己姓名,则是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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