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正在核实中..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人体确实是美的,从古希腊的雕塑到当代摄影家的作品,我们确实能看到自然美、造型美、轮廓美、线条美。但对人体中某些敏感细节,过于暴露未必就是美,比较巧妙的做法是充分利用光影效果,讲究含蓄藏露,我国有自己的传统审美习俗,因此人体摄影未必需将所有细节表现得一览无余,对不适合直接表现的部位,可以间接表现,利用动作姿态,利用合适的角度,利用阴影等予以弱化淡化,都不失为好的处理手法。
在亚马逊河的丛林中,在非洲某些距离发达中心点较远的地区,今天仍然有不少氏族保留着原始生活习惯:无论男女老幼,一概裸露不穿衣服,但也并非一丝不挂。成年人都在关键部位用麻线,兽皮或布条等遮挡私处。尽管我们都将这些地处偏远且生活方式相对落后的民族看作原始生活的活化石,并且从中窥探自己先祖曾经经历的生活方式。不管是什么时代,也不论是哪个民族,大家都会采用同样方式遮挡同样的部位,其中应该有共同的道理,这对现在某些“人体摄影师”应该有所启迪。
人体摄影本身确实是门艺术,但拍摄裸体,反映裸体的画面未必就是艺术作品。即便一定要说成是“艺术”,也得明白“艺术”也有雅俗之分,文野之别。一个摄影者如果在普通的人物摄影,人像摄影方面都难有建树,连穿着华美服装的人物形象也表现不当,但却要将不穿衣服的人体拍摄好,显然会更困难。
现在,经济条件好了,数码相机多了,拍摄的照片无需冲洗就可直接观看,拍摄人物私密活动的照片必然将大行其道。男女双方兴趣相投,或为了完成某种契约,拍摄一些比较暴露或者说比较色情的照片,如陈冠希的“作品”原本正常。但这些照片无论如何无法成为“艺术作品”,仅仅是记录人性特定时刻冲动本能的素材,拔得再高只是自然的原始记录,不但不登大雅之堂,在小范围内也只能是自己偷偷陶醉一番。摄影艺术“作品”,至少应该能公开向公众展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准则,思想开放者,完全可将纯自然主义照片称为“纪实”作品,但终究无法成为“艺术”作品。
据说有思维且会使用工具,这是人类区别与其他动物的重要特征,我想,是否还应增加一条,成年后参加社会活动不全裸,这也是人类的共同特征之一。这是人类文明进化到一定程度后,内心的羞耻感要求他们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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