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覃皓珺 来源于:中国文学网
日前,一则以“小满”节气为创意的汽车广告视频火爆全网,却在当红之际被某短视频创作者揭露其文案涉嫌抄袭。一波未平,某电视台的舞蹈节目又被曝出与此前大热的舞剧《只此青绿》高度相似,被网友认为存在“像素级抄袭”的情况。短期内,连续爆发的抄袭风波引发热议,此类事件反映出种种问题令人警醒。
谈及对抄袭行径的反击,许多人应该还记得这样一件事。2020年,一封由琼瑶等111位文艺工作者联名发布的公开信,一夜之间登上了各大平台热搜。公开信的内容,聚焦对曾有抄袭劣迹的影视剧从业者的抵制,不仅在网络上引起各方关注,也在现实层面令涉事抄袭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经由此事,我们看到了创作者们在维权方面的鲜明态度和持续努力。
事实上,各方对抄袭行径的打击从未休止,近年来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显著增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文化行业自律标准与维权模式日趋成熟。那么,为何抄袭仍不时发生?一方面,某些居心不良的创作者或文化企业自认为抄袭低成本、高收益,抱有“不被发现就是赚到”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好制度还需被落实,当一些优秀的创意或原创作品遭遇抄袭时,仍存在权益认证难、维权成本高等情况。当维权者还在苦苦捍卫自己的权益时,也许抄袭者已经将黑手伸向了下一个受害者。
此外,相较广告、设计、舞台表演等相对容易发现抄袭情况的创作形式外,还有许多更加隐蔽的抄袭方式。比如,有些人将抄袭、剽窃伪装为借鉴、致敬,打着大众难以有效甄别其边界的“擦边球”;在文学、影视领域,相似的人设、熟悉的情节被某些人拆解得支离破碎再缝缝补补,将“融梗”贯彻到底;在短视频领域,似曾相识的剪辑手法和高度雷同的文案内容层出不穷,以不同的账号和面孔反复上演着“克隆”戏码……
也许一些人认为,只要看起来新鲜、精彩、有趣,抄袭与我们受众何干?实际上,当被抄袭者受到侵害、当原创力遭到扼杀,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正如在购买商品时,所有人都不愿为一件赝品付出高价,更不希望自己付出才智与努力的成果被人窃取。更何况,每一次抄袭的发生,都意味着原创力经受一次重创,长此以往或将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当曾经的原创者也被迫步入“恶性循环”,各方只能品尝恶果。
高品质的文化创作需要良好的创作生态和行业环境,而原创力正是文化产业的生命力所在。抵制抄袭、捍卫原创,不仅需要创作者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大众的共同参与。在媒介愈发多元的情况下,每个人的眼睛都是让抄袭者难以遁形的利器,舆论场对于抄袭行为抵制的声量,也将有效驱散不良行为的阴霾,让原创内容更好实现其价值。唯有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环境,才能铲除抄袭滋生的土壤,让行业长期向好发展。
必须注意的是,抄袭不仅是扼杀原创力的“毒瘤”,更是涉嫌违法的恶行。对此,既需要各方加强监督、严加惩治,同时,行业也应树立自省意识,尊重受众、敬畏规则、保护原创。须知,互联网时代凡事留痕,如今犯下抄袭的行径,绝非一删了之、道歉了事就能根除,曾经抄袭者有恃无恐的情况再难有空间。面对抄袭风波,各方应以此为戒、打造精品,更好彰显我国文化产业的蓬勃朝气。
(作者系文化评论人,青年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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