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巽达 来源于:中国文学网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女刁民的告状故事”,说这个被称为潘金莲的李雪莲为“刁民”,可谓出于“公正立场”——你自己搞假离婚,你老公趁机把你甩了,是自作自受;你要“讨说法”,那是你和你老公的事,关别人何事?你倒好,居然一级一级地上告,把市长、县长、院长一个个拉下马……这在现实中可能吗?可这又似乎处处透着真实。这就是荒诞现实主义的魅力。
用荒诞的外壳装现实的内核,这是四两拨千斤的智慧。从北京到县城,这样的场面多难写?然而一个李雪莲,把上上下下的行政系统都串起来了,并且有了极其生动的呈现。尤为高明的是,电影中的干部没有一个是贪官,都辛辛苦苦、兢兢业业,都想息事宁人、安定团结,然而不断“好心办坏事”,硬是没能准确理解李雪莲的真正用意,于是一次次坐失良机,把她逼上告状之路。
编导真的是把李雪莲当主角来描写吗?未必,她只是一根线,不断拉扯出中国社会的众生相。为了一个“农村妇女”的告状,从政府到法院到警方,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却还是做的无用功,这是为什么?因为所有人都是政绩思维、维稳思维,却唯独不能理解一个简单村妇的简单心思:她只是要一个说法,不是“法律的说法”,而是“人情的说法”,即便受骗认栽也行,但得让她咽下这口气,而现实却是处处跟她作对,让她的恶气越发浓烈。
就是为了这口气,她像当年的秋菊一样上路了,不惜胡搅蛮缠,不惜委身以报,一切为了让那个“前夫畜生”承认假离婚的事实,为达此目的,她要将所有阻拦她揭露真相的拦路石都搬掉。然而最终传来的“前夫车祸身亡”的噩耗,顿时让她失却了方向,告状也就无以为继。
这个戏剧性的细节在影片中被编导进行了深入阐释,他们通过剧中人物问道:如果那个“前夫”没有车祸身亡呢?是不是告状将没完没了?这是一种沉默的点题:在目前机制下,各级干部该怎样准确读解李雪莲的诉求?李雪莲的诉求很大吗?她的心理需求很深奥吗?当法律之路走不通后,难道就没有其他机制可以说服、平衡、舒缓吗?为什么所有人都“读不懂”她是在呼唤人情关怀和寻找心理寄托呢?
社会矛盾是如何发生的?人际关系是如何协调的?公权力是如何运作的?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重大命题”。编导用荒诞的“刁民告状”的套子,将这些重大命题裹进人物塑造和情节推进中,引发观众在笑声中思索,显示了以小博大的高超智慧。这对于长期远离“批判现实主义”传统的中国电影而言,不啻为“补钙之作”,值得点赞。而电影在艺术形式上采用“忽圆、忽方、忽宽屏”的视觉效果,同样是出于审美和推演故事的双重考虑——“月洞”能别具一格地有效展示乡村之美;当场景换成了北京,圆形也就换成了方形;当一切“正常”了,屏幕也正常了。如此一来,这个现实而又荒诞的故事也就有了更具象化的轮廓。
(作者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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