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爱梅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其次,《左传》桓二年所说的“三辰旌旗,昭其民也”,其“三辰”也称“三光”:“上法圆天,以顺三光。”(《庄子·说剑》)“辰”也好,“光”也好,其间的星都是泛指众星,不是特指“东方苍龙”。“东方苍龙”,论其地位不及北斗,论其亮度不及猎户星座,古人不会用它做众星的代表。古人只是有时以“五星”为“三光”中之星:“衡,大微,三光之廷。”(《史记·天官书》。索隐:“三光,日、月、五星也。”)“五星”,也作“五曜”、“五纬”,指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史记·天官书》)

第三,天子之旗龙旗,是“交龙为旗”(《周礼·春官宗伯下·司常》),即画着相交两龙之旗,不是画着两个“东方苍龙”星座之旗,古籍中从来没有这个说法。人们也无法将两个“东方苍龙”星座画成相交之形。而且,假若先秦龙旗上的龙真是龙星的话,何以后世又变成了蜿蜒巨龙?何以后世的龙身上竟毫无半点儿“星”的印痕?因为作为“文化意象”或“意识形态”的东西,不像一些物质实体,其历史有可能会突然中断,除非是拥有它的那一民族、那一文明已经消失无踪,否则其原有的印迹总会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留下蛛丝马迹。而我们现在无论是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或在语言文字、文学艺术与风俗习惯中,除了看到龙与蛇类(包括蜥蜴类)、马类的密切联系外,找不到任何龙与星相关联的痕迹。尤其以《周礼》这样对后世影响巨大的典籍而言,若其所述之“龙旗”为“龙星”之旗,其后之王者自不可能随意更改其制。

第四,用做“象”之物与被象之物应是两物,绝非一物,否则完全没有必要用“象”一字。刘先生将二者看做一物,实在有悖常识。《考工记》的话也充分表明了这一点:那象鹑火(朱鸟七宿中的柳、星、张三宿)的鸟并非鹑火,象伐(即“罚”,参宿中作“一”斜排的三颗小星)的熊并非伐,象营、室二星的龟、蛇并非营、室,象弧星的弧并非弧星,同样地,象大火的龙当然也并非大火,怎么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先秦龙旗上的龙不是蜿蜒巨龙,而是“龙星”呢?

第五,周代之前,人们没有“龙星”的概念,观之卜辞可知。到周代,“龙星”才开始见诸《左传·桓公五年》:“凡祀,启蛰而邻,龙见而雩,始杀而尝,闭蛰而蒸。”

其“龙”指角、亢两宿(见服虔注)。有人也用以指房、心、尾三宿:“大辰,房、心、尾也。”(《尔雅·释天》。注:“龙星明者,以为时候,故曰‘大辰’。”)或用以指岁星:“蛇乘龙。”(《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注:“龙,岁星,木也,木为青龙。”但没有人单称大火为“龙”的,由刘先生所引的先秦典籍中众多关于大火的记载中,也可以知道。这说明在先民的心目中,并没有将大火与“龙”等同的意识。以“龙”称大火只是200多年后的东汉纬书《易纬通卦验》,而纬书充满了当时御用文人的杜撰之辞,学者一般不采信之;何况《易纬通卦验》之说仅为孤证,而孤证是不能用以充分说明问题的,不足为据。至于“苍(青)龙”、“朱鸟”、“白虎”、“玄武”四星座之名则首见于《礼记·曲礼上》:“(军旅)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疏:“前南后北,左东右西。朱鸟、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宿名也。”)

而“龙旗”,早在殷代甚至更早便已高高飘扬了,那时的人们绝不可能在旗上画上后人观念中的“东方苍龙”。

另外,刘先生对《易·乾·爻》“群龙无首”,说是“秋分之后,黄昏时苍龙之首的角宿隐于西方,《夏小正》所谓‘内火’是也”。可“苍龙”只是一个星座,怎能说“群龙”?对该卦《象传》的“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他说“六龙”是指“苍龙”的角、亢、氐、房、心、尾,可有何旁证?古代从来没有人称“苍龙”为“群龙”、“六龙”的。

上述六点充分表明,刘先生的“解读”恐怕是对这些文献资料的“误读”,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论点,也就难免有些牵强附会了。

四、“龙星”之名如何来的?

刘先生欲探寻的是华夏上古龙崇拜的起源,认为龙旗上画的是“龙星”,并据此推断龙的原型即四象中的东方苍龙群星,其谬误之处已于前文驳之。退而言之,即使龙旗上画的是“龙星”,那么“龙星”之名由何而来?“早期汉语典籍”的作者为什么称该星座为“龙”?关键的问题——龙崇拜的起源,刘先生其实并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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