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阳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全球化是一场涉及到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社会变迁,不能把它仅仅看成生产上或者科学技术领域的现代化。它是一个社会的整体变革,它不仅要改变社会物质生产的面貌,也要改变人们的社会关系,改变整个社会结构,改变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当然也要改变精神和文化。全球化也是一个异常迅速的社会变迁过程。一位法国经济学家进行过一次估算,他说:今天我们每3天发生的变化,相当于20世纪初30年的变化,相当于牛顿时代以前300年的变化,相当于旧石器时代3000千年的变化。加速度的发展,当然也会导致有些东西会加速度地消亡。全球化还是一个世界性的整体变迁过程。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都要参与到这个过程之中。如果你不参与这个过程,那就会失去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在这样一个迅速发展又必须加入其中的全球化进程中,文化工作者应做些什么呢?我认为,对传统民族民间的文化,对那些形式上的、即外在层面上的民间文化,首先要抓紧做好保护和抢救性的工作。而对内容上的、即内在的精神层面上的,则要做好与时俱进、融合创新的工作。
二、存旧续薪,做好民族民间文化的抢救保护工作
根据人类文化发展的规律,当社会生产力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时期,社会的结构就要相应地变化,它的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学术、文化、艺术都在跟着变化。在变化的过程中,扬弃成为主旋律。任何一种文化形态,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有着孕育、生长、成熟的过程,当然它也和任何事物一样都要死亡,“长生”的梦想是可笑的,“不朽”的愿望是可笑的。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只有新陈代谢,才能生生不息;只有不断消失,才能不断前进。毋庸讳言,中国有一些在封建时代产生和盛行的文化是与今天的社会格格不入的,比如女人的裹足,它已在上世纪被“消灭”了。这无疑是文明的进步,但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我们有研究和把它记载保留下来的必要。当然这种保留不是让一部分当代人保持这种陋习。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讲,农业社会的瓦解是历史进步的必然。从文化发展的角度讲,新文化代替旧文化也是文明的进步。但是,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是无穷的,我们要保护好这份遗产。
随着社会的发展,总有一些文化形态会走向衰落,今天的流行,可能就会成为以后的传统。硬要把某些在历史上曾经辉煌、甚至可以代表我们民族文化特性的艺术形式在今天极力振兴,可以满足一时的民族感情或自尊,但结果却是说说唱唱热闹一阵后又回到了事物原有的发展轨道。比如昆曲,是中国戏曲的阳春白雪,虽然我们极不情愿眼看着它离观众越来越远、离社会越来越远。为此,党和政府也进行过多次的振兴努力,但是终将是“江河日落”,没有挽回其曾有的辉煌,也出不了新一代的“追昆曲族”。正确的抢救、保护态度不应是空喊那些不可能实现的“振兴”一类的口号,更不能搞所谓的改革创新,那样会破坏“原汁原味”的艺术审美价值。应当把它放到一个恰当的、哪怕是“束之高阁”的脱离显示的崇高位置上,把它纳入“人类文化遗产名录”加以重点的保护。
国际上对“人类文化遗产”、尤其对活在民间的无形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理念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以联合国为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无形文化遗产的认同和付诸实践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早在195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着手从事记录保存非洲及美洲大陆土著民族传统文化的工作。当时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外来文化大量侵入之前及时地记录和保存原住民族固有的文化,以防在外来文化的影响下他们的文化传统发生变化乃至原貌消失。出于相同的考虑,自1955年开始,在印度、缅甸、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南亚和东南亚国家进行了为期4年的传统文化调查研究工作。这项工作起初(1955~1956)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文科学研究事业”项目中,后来(1957~1958)又被列入“人类文化遗产保存事业”项目。1959年,非洲文化同样成为人类学、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到了1961年设立了地域文化研究事业项目,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正在发生急剧变化的地域、社会的文化遗产保留和发展问题成为工作的重点。然而,这一项目主要重视民俗文化的记录、保存和研究,结果是学术研究成为主流,保存工作却退居次要位置。1977~1983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次中期计划中,提出了文化遗产由有形和无形两部分组成,但保存事业的范围仍然被限定在有形遗产的范围之内。联合国在制定第二次中期计划(1984~1989)时改变了这一状况,将文化遗产分为有形和无形两大类,并把艺术、文学、语言、口头传承、工艺、故事、神话、信仰、习惯、仪式及游戏等列入无形文化遗产的范围。从此,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了理论依据。在第三次中期计划(1990~1995)中,设置了保存口头传承的工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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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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