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金菊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三、治疗者

  与我们所熟识的治病经符相似,回族民俗医疗体系也有治疗疾病的核心载体即“都哇”。“都哇”又写为“都阿”或“杜阿义”,系阿拉伯语的音译。其定性直接出自《古兰经》和圣训,从根本上来讲,它既是向真主祈祷,感赞真主,求真主赦免、宽恕和赐福的行为以及意念,还指代向真主祈祷的祷文。治疗者念诵一定的祷文后,在实物如糖果、干果、水等上面吹气,或在纸上、碟子上写经文便形成了可治病的“都哇”。通晓“都哇”的治疗者主要有两大群体。

  其一,清真寺阿訇

  清真寺阿訇因自身的宗教学识而备受尊敬,同时也自然地成了为回族大众吹“都哇”的特定群体。阿訇的“都哇”具有“集体性”和“个体性”特点。“集体性”是指在特定宗教节日如“圣纪”,阿訇念诵《古兰经》、赞圣等,回族携带冰糖、白糖等糖类至清真寺大殿,诵经完毕而形成的“都哇”,未针对特定病人或病症,是为所有人向真主祈祷而形成的“都哇”。“个体性”是指个人因感觉不适如疼痛、恐惧等而特地至清真寺,向阿訇描述疾病症状和感受,请阿訇吹“都哇”。清真寺阿訇最常用的“都哇”多是来自《古兰经》,如开端章和三个求护章等等。患者清洗身体之后,按要求直接服用佩戴“都哇”即可,没有治疗仪式。清真寺阿訇作为回族民俗医疗体系的治疗者,他们所针对的多是无病或者病情较轻如心理恐惧或身体疼痛的回族。可以说,清真寺阿訇处于回族民俗医疗体系的预防或初级治疗的阶段,大多数患者在经历此阶段后,会寻求更为专业的治疗,他们更为相信专研治病“都哇”、并以此为业的人,笔者将之界定为民间职业人员。

  其二,民间职业人员

  民间职业人员是因一定契机而通晓“都哇”的普通回族大众,既有成年男性、女性,亦有儿童。其中,有人声称能够看到“易卜劣厮”。这一群体无性别、年龄的限制和制约,治病有效,便有名声,患者便会慕名而来。但并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该群体的一员。一般来说,有三类人可成为民间职业人员:其一,有过严重的患病经历者。如和政县某村中年妇女,该妇女本是临夏县刁祁人,五年前搬至现在居住的村落。她曾被“易卜劣厮”纠缠,求治无效,即将过世。恰逢一位“上家”到来,因其家庭贫困,只得以普通食物招待“上家”,“散”三元钱于他。她将病情告之“上家”。“上家”说:“你会好起来的,不会无常(过世)。今后会有很多人来看病,不可贪心,给多少要多少。”她痊愈后,患者渐渐登门造访,不久便声名在外。其二,天赋异禀者。如临夏县某村庄的老年男性,年轻时,他遇到一位“上家”,熟知“都哇”经文。“上家”见他天资聪颖,具备学习“都哇”的潜质,便把经文传授与他。经过多年的潜心专研,他的“都哇”已广为人知,美名在外,每天慕名前来治病的人不胜其数。其三,世代传承者。如前述案例临夏县某村庄老年男性的儿子也已开始子承父业,他潜心研修“都哇”经文,已渐渐独当一面。民间职业人员除了使用《古兰经》和《圣训》中的“都哇”外,他们往往还会使用其他伊斯兰经典著作中的“都哇”。“都哇”愈是偏僻,愈是被认为有效。回族是全民信教的民族,男女老少均受过一定的宗教教育,是民间职业人员能够通晓“都哇”,并声称能看到“易卜劣厮”,从而能治病救人的心理和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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