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正在核实中..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新闻价值”和“形象价值”历来被认为是新闻摄影的两大要素。新闻摄影的形象价值主要是指新闻照片的视觉冲击力或称之为视觉吸引力。长期以来,许多新闻摄影的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都认为在这两大要素中,新闻价值是首位的,因为新闻摄影是属于新闻范畴而不是属于艺术范畴。

  然而,笔者在近几年的新闻摄影教学中,多次让同学们在任何报纸或指定报纸上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0幅新闻照片,发现同学们选择的标准首先是照片本身的画面效果,照片的新闻价值是处于第二位的。当笔者和同学们探讨为什么不是首先考虑新闻照片的新闻价值时,许多同学说,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新闻,往往从报纸的文字报道或电视、广播上已经获悉,因而看照片时就更倾向于关注画面效果了。

  重新审视我国长期以来的新闻摄影实践与读者对报纸上新闻摄影的评价,把照片的视觉冲击力要素放在首位,应当更有利于改进我们的新闻摄影报道,更有利于新闻摄影报道的创新,也更切合读者对新闻摄影的需求。

  一、重视读者视觉感受的选择

  新闻宣传要“贴近群众”,研究读者的视觉感受与选择的特点,对改进新闻摄影报道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新闻摄影属于视觉新闻,它向大众传播新闻信息主要是通过视觉形象。图片的标题与文字说明相对处于从属地位。读者选择新闻摄影报道时,首先也是选择图片的形象。因为人们接受新闻摄影是从接受图片形象开始的,进而才会去阅读其文字说明。一幅新闻照片如果本身没有视觉吸引力,则很少会有读者继续去看其文字说明了。当然,犹如对任何事物的判断有多面性,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或吸引力的照片未必都是好照片,但好的新闻照片则必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或吸引力。

  人的视觉是一种主动性很强的视觉形式,具有强烈的选择性。人们常说的“视而不见”一词,就说明纳入视觉范围的东西仍可“不见”,“没看到”,这就是视觉的选择性。它只看到吸引它的对象,也就是对它有较强刺激力、冲击力的对象。从新闻摄影的角度来看,什么样的对象会对读者的视觉产生较强的刺激、具有冲击力或吸引力呢?

  心理学家早就指出,视觉最不喜欢的东西,是那些静止不变的或者是那些不断重复的形象。所谓“熟视无睹”也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当视觉面对一个陌生的对象时,才会“睁大自己的眼睛”。人的视觉具有求新纳异的倾向,这就要求新闻摄影者如想使自己拍摄的照片具有吸引力,就不能满足于拍摄人们普遍看得见的内容与形式,而应着力于把人们普遍“看不见”的内容与形式变成“看得见”的摄影报道。

  内容与形式均是独一无二的新闻摄影报道,毫无疑问是最受读者欢迎的;仅仅“形式”(即照片的画面效果)是独一无二的新闻摄影报道,也会吸引读者的眼球;而仅仅是“内容”独一无二的新闻摄影报道则是第三等的,因其照片本身的画面效果对读者来说“熟视无睹”。新闻摄影者应想方设法拍出让读者有“第一次看到”而产生新鲜的感觉。

  二、强化求新思维在新闻摄影中的运用

  求新思维具有鲜明的喜新品质。它的思维指向是活跃的、积极的、向上的。朝向那些过去没有发生过的、没有见到过的、没有报道过的对象。这种思维符合报刊属性。报刊的存在是为了报道新闻,一切着眼于一个“新”字。

  新闻摄影的求新思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求内容之新;二是求形式之新。

  内容的求新,要求新闻摄影去寻找、发现值得报道的对象。新华社总编辑南振中先生在“影响新闻发现力诸要素的分析”一文中,对此提出了六个主攻方向:

  一是善于发现或者找到世界上迄今还没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广泛传播的、鲜为人知的新鲜事实。二是善于发现或者澄清社会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重大事件的事实真相。三是善于发现或者提炼出有助于解决当前各种困难和社会矛盾的新鲜经验。四是善于发现和捕捉能给人以启迪的新思想,深刻地揭示改革开放大潮中人们观念上的新变化。五是善于发现和表现最能体现时代精神、对人们有较大激励和鼓舞作用的典型人物。六是善于发现能够体现事物发展规律的新的苗头、新的动向,准确地预测和描绘事物发展的趋势。




上一篇景相同 影各异

下一篇考研专家谈新闻学和传播学的区别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