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正在核实中..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不管我们愿否承认,就整体而言,艺术批评在国内刚刚兴起的艺术市场中,并没有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因此,标准与价格的混乱便成了国内艺术市场面临的重大问题。
  我绝不否认国内艺术市场及许多艺术商人的不成熟是造成以上问题的重要原因,但我坚持认为,这一点并不能掩饰当代中国艺术批评自身存在的严重不足。恕我直言,正是这种不足,才使得当代中国艺术批评始终未能建立起自己的职业权威。恰如黄专在《谁来赞助历史》对话录中指出的,它主要反映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喜好对艺术作品作漫无边际的精神解释,以致把艺术之外的某些知识价值不适当地扯入艺术领域;
  第二,出于私人友情的需要,毫无原则地对某些作品作令人肉麻的吹捧。
  如果稍作分析,我们便会发现,由于以上两种批评模式分别是对外在于艺术的学科标准与私人友情负责,所以,从实质上看,它们对本学科是不负责任的——或说不很负责任。既然如此,相当多的艺术商人在进行艺术买卖时,无视批评家的存在,就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了。
  诚然,这些艺术商人也需要批评,可那仅仅是为了推销手中的商品而已。对于他们来说,批评就等于商品广告,能引起人们对具体作品的注意,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这显然是十足的偏见。看来,欲扭转它,很重要的是要寻找某种可以替代的批评模式,否则,艺术批评就无法适应艺术市场的运转机制,进一步沦为末流艺术商人手中的玩物。

  那末,所谓可替代的艺术批评应该是怎样的呢?
  在我看来,出于对本学科及艺术市场负责的原则,艺术批评应该一改以往的种种做法,转而采用客观的方式对作品进行富有学科感的质量论证与价值分析,因为它不仅有利于我们确定具体作品在当今画坛及艺术史中的适当地位,而且有利于我们对作品进行较为合理的价格定位,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问心无愧地说,批评家应当在艺术市场中充当类似“产品检验员”的角色。  于是,一个问题便被带了出来:难道高质量的艺术作品就一定可以卖出高价格吗?人们甚至会争辩说,在很多情况下,具有一定质量的作品并卖不出好价格,而那些质量不怎样的作品倒卖出了好价格。
  对此,我的答复是:尽管以上的事实在国内外艺术市场中不断出现,但我们不能忽视,它毕竟更多地发生在那些缺乏专业眼光,纯以赢利为目的的低档画廊中。正如人们知道的那样,由于这些画廊完全经营属于行画性质的艺术品,所以出手的价格高也好,低也好,总是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也许,从局部上讲,在这样的档次内,的确有价格与质量不符的情况,①可是从整体上看,其定价还是有着一定的合理性。这表现在,行画的价格再高也不可能高过一流、甚至二流艺术作品的价格——当然,谈这样的问题时,应该对地域加以限制,即只能将一个国家内的行画价格与艺术品的价格相比。事实上,就整个世界范围来看,具有专业眼光的高中档画廊终究还占着主导地位。据我所知,在它们那里,按质量标准出卖乃是一个基本准则,其部分是出于对本专业的透彻了解,部分是出于对经济规则的遵循。道理很明白,如果这些画商任意为之,到头来只会使自己吃亏,要知道,他们的主顾可不愿花钱买进高价低质的作品。如果说,他们也会上当受骗,应该说,他们将会变得更加精明、更加在行、更加注重艺术作品的实际质量。正因如此,美国艺术商本·海勒在一篇文章中写道,“高质量的艺术品是当今艺术商业的生命线”②。
  不错,在高中档的画廊中,也会有作品质量很高价格却不高的情况出现,但这除判断上的偶然失误外,更多是在受如下因素制约。
  1.作品潜在艺术价值尚未被人们认可;

  2.作品的作者尚缺乏必要的知名度;
  3.没有著名的批评家为作品写出具有较高水平的评介文章;
  4.画商没有很好地采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战略;
  5.作品的质量稳定性还缺乏时间的检验;
  6.市场供求中若干偶然因素的出现。
  依我之见,对于第五、六条,画商肯定无能为力,但对于其他多条,画商是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进行操纵的。这就是说,只要画商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的作品就会有高价格,要不然,就会遭遇凡·高之作品的命运——让时间的缓慢流动来满足以上条件,最终得到高价格。
  行文至此,也许有人会提问: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作品进行具有专业感的质量论证与价值分析呢?
  作为一个客观主义者,我认为这样的工作至少要遵循如下两个原则:
  首先,按艺术自身的价值标准来评判作品,而不能让外在的价值遮蔽了它;
  其次,尽管任何评判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色彩,但批评家必须根据客观论据来作分析和判断。这样,即便批评家犯有错误,也是可以被讨论或反驳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它比那些无法证伪的批评文章,仍然要有意义得多。
  我知道主观主义者是不承认作品有客观价值的。众所周知,他们更强调审美价值的主观性。老实讲,对于主观主义的美学理论,我是不屑一顾的。我认为在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中,必然潜藏着某些客观价值,它们有赖于具备相应眼力和知识的人去发现、证明。这就好像好酒的价值需要品酒专家这号人来加以发现、证明一样。基于这样的立场,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到,批评应该从批评对象本身提取价值,进而作出评判。那种依靠外在价值对作品进行评判的做法是不足为取的。
  然而,究竟应该怎样从作品中提取客观价值呢?
  答曰,由于价值总是伴随着特定的艺术问题出现,所以,根据作品的主导特征及艺术史提供的线索去引申出特定的艺术问题是批评家工作的重要出发点。从对艺术史以及当下艺术创作的了解,我发现,凡是有一定个人风格的作品都有着要解决的艺术问题,所不同的是,彼此之间在问题的提出上确有高低之分。在这里,正是在这里,批评家的专业技能会发生作用,那就是以艺术史及当下文化情境为框架,对特定的艺术问题作出严谨的学术研究与价值判断。一般来讲,那些具有突破性、且与当下文化十分对位的艺术问题,总是被认为有意义的。特别到了当代,能否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几乎成了批评家评判作品的根本性标准。
  当然,就前卫性的作品而言,问题的提出似乎比解题手段更加重要,但对许多非前卫的作品来讲,后者则与前者同等重要。比方说吧,对一件有创意的水墨画作品,批评家不光要看它提出的艺术问题是否具有新意,还要看它的解题手段与问题是否谐调,是否具有历史独创性等等。可以说,在所有强调客观分析的批评家那里,任何判断都是根据类似属问题的相对价值作出的。其具体准则是,这些问题越是得到了不同凡响、超出预期的解决,作品的价值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综上所述,我要力图强调的看法是,客观的艺术批评包括两个层次:发现问题和分析解题手段。应该说,所谓价值就产生于对它们的具体阐释中,而参照这些价值,人们将不难对作品作出较为合理的价值判断。毫无疑问,以上批评模式是明显不同于主观批评的,虽然它眼下对中国艺术市场影响不大,但我敢断言,越来越走向成熟和正规的国内艺术市场,肯定更需要它。
  1992年3月4日于武汉东湖
   (原载《艺术市场》第7期,文名为《也谈批评与市场》) 

注释: 
①大概我过于偏执,我认为在经营行画的低档画廊中,价格混乱的问题将是永恒的。严肃的批评家不应该掺和它们的经营活动。自然,本文涉及的问题与这样的画廊无关。 
②见《艺术·市场》1991年第4期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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