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四、道教和现代东亚的种族划分

  最后我想谈的是,道教对于现代中国的少数民族的意义。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瑶族,他们一度居住在中国南部,但现在也有部分居住在东南亚国家的山区,比如泰国、老挝和越南。瑶族保留了一个普遍的道教职位,瑶族聚居区里的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地位更高的教员持续的授箓,就像天师道所做的那样。瑶族内部的社会地位是直接与其在教内的地位挂钩的。尽管世俗的和宗教的权威身份并不完全相同,但在村里世俗领袖和宗教领袖在实力和影响力方面是不相上下的。瑶族也有自己本土的神,有名的造物者盘古就供奉在他们的神殿里。在近一个世纪里瑶族的文化模式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他们能在过去漫长的时间里信仰一个特殊的汉族宗教的同时也保留了自己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瑶族的例子引出了整个道教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问题:道教这样独特的社会组织,最初的典型形态,仍存在于瑶族社区,但是什么时候从汉人身上消失的呢?今天汉族社区的道教入教典礼没有举办集会皈依的,仅仅有从特定的会员中不定期地举办入教仪式。瑶族人一定是在旧制度仍然存在的时候接触道教的。瑶族使用的手稿和神像应该出现在宋朝或以后,继承天心正法的仪式在他们的实践中似乎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宋朝和元朝也见证了四川、云南和贵州许多道观的建成。如果时间没有弄错,我们可以认为早期道教的社会秩序一定以可识别的形态延续了下来,直到11世纪或者12世纪中国的南方。因为在正史中缺乏道教的资料。我们迄今为止只能依靠大量的手稿的日期和其他宗教文献来跟踪道教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变化。如果我们对于瑶族的假定结论是正确的,就表明我们能通过道教形成新的宗教和少数民族对道教的接受来推算道教实践发展的时间表。同样,也可以通过道教文化的元素传入邻国,比如韩国和日本的时间来进行研究。

  尽管像瑶族的例子一样有些细节尚不清楚,许多生活在或曾经生活在中国边境的少数民族信仰道教。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在云南,人们会聚集在一起背诵道教的经文,有时候被称为洞经会或是皇经会,根据他们背诵的是《大洞真经》还是《玉皇本心经》来区分。现在道教的任职已与这些聚会的人们没有任何的关系。他们的历史仍然是模糊的,并且他们不像是随意挑选出了这样关键的经文。道教的地位,包括被选定的道教牧师和道教文献的存在,在中国少数民族和亚洲大陆东南部分,可能是这一问题最令人兴奋的部分。我们仍处于这个研究的初期阶段,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知识都来自于专业道教知识有限的人类学家。因此,我们所知道的并不总是可靠的。但是,对于多数民族宗教的调查表明,道教对于中国西南大部分地区都产生了影响。许多主要的正在进行的研究造就了一批中国宗教专家和人种论学家,其中一项研究是印第安纳大学John McRae教授主持的和另一个Maruyama Hiroshi参与的在日本的研究。因此我们可以指望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更好、更精确的数据。我们应该开始锤炼我们的问题,我们会从其他人的研究中受益,比如少数民族从什么时候开始接触到道教?他们吸取了道教哪些信条和实践?本地的神和信仰因此产生了什么样的改变?掌握汉语口语或者写作对于参与道教的一些活动是否必需?当代的实践者们怎么样看待自己扮演的角色?道教对于这些人的影响是增强还是减弱了?对于道教的信仰和实践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帮助了他们与汉人的交往?

  五、结论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种族的特性还未被细究就已消失。出生在给定的环境里,一个人通过接纳本族的宗教、社会等级和家庭盛行的概念来回答谁应该归属到哪个群体这样一个复杂的问题。近几年,我们开始怀疑大多数之前的猜测。我们现在认为,少数民族特性有着文化性的结构,与基因、语言和历史的关系是薄弱的。但是,中国刷新了我们对民族性的认识。中国特性的发展主要以文化假设、在中国与汉人接触的非汉人的多样性和多元化、发生在两个方向上文化互融复杂的交往为基础,让最基本的民族性的定义都需要停下来调整。但是,要理解中国文化体验,我们必须试图理解东亚少数民族与道教丰富的互动经历。

  在这个领域,宗教不再是一个大的困难。尽管只是分析的一个类别,没有一种分类方法能使其和我们西方学术界所谓的“宗教”联系在一起,但它的存在是不可否定的。即使是外来宗教,比如佛教,进入中国之后也发生了许多种不同的演化,而我们马上就会谈到中国佛教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变化,其内部的多样性达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道教不只是一个概念这么简单,即使在这章所用到的狭隘的定义中也不简单。早期道教采用了许多不同的知识传统并整合了许多分离的群体的宗教实践元素。

  在本文里,我将重点放在了道教作为中国传统宗教是怎样与那些从创教时就拥有大批追随者的非汉族的本土信仰发生的关系。我相信要想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谨慎地回答以下问题:哪些人能被称为汉人?汉人的文化特性与非汉人的有何不同?个体世界观和群体世界观、道德观和修行的什么元素是天生就具有宗教性的?这些元素作为总体是否构成一种或多种宗教?最后,什么样的人能被称为道士?宗教修行的哪些部分是包含在本题目下的?哪些至少名义上是道士的修行和信仰应该被排除在道士的身份象征之外,并且某个地区其他居民所信仰和修行的内容是否被自称为道士的人刻意避开?我在本文以及其他出版物中提供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点思路。我希望能为这一重要课题的未来研究开一个好的开端。

(原文发表于《正一道教》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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