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志萍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可见,一个优秀的舞蹈编导家,要无愧于民族和时代地去承担起发展和创新我们的民族民间舞蹈的重任,不仅应具有坚实的生活基础及娴熟的专业技能,还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知识是创新的动力,在这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我们的舞蹈编导家也要不断地实现自我完善。舞蹈编导还应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一个知识化、学者化的艺术家。只有这种时代所需的知识化、学者化的艺术家,才能真正承担得起发展和创新民族民间舞蹈的重任。
二、民族民间舞是民族历史的沉淀
我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人文因素又各不相同。不同的民族之间存在着诸多不同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的文化背景因素。所以,各民族的发展也出现了不平衡的状况。在舞蹈方面也一样。千百年来,民族民间舞蹈以它动态的形式和迷人的风采成为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历史记载的载体。
西南是人类发祥地之一,旧石器遗址很多,目前已考证出这些远古人类文化遗址与舞蹈的关系。现存最早的舞蹈图像,当属新石器时期的沧源崖画舞蹈图像。沧源崖画中,可以看到的舞蹈图像有圆圈舞,羽人舞、蛙人舞等。圆圈舞及羽人舞在当今的佤、苗、傣、彝、哈尼、景颇等族中都还有表现;蛙人舞、羽人舞在布依、壮、瑶等民族中仍有遗传。本世纪五十年代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基诺族,每年都要隆重祀大鼓跳大鼓舞,大鼓舞就是祭祀与洪灾搏斗的基诺族始祖。哈尼族每年要跳“奥玛妥”,哈尼族中老妇女要跳“棕扇舞”。“奥玛”是哈尼人的女始祖,她创造了万物,“奥玛妥”祭祀的是一颗“神树”。哈尼人视神树为“奥玛”的化身,这种舞蹈祭祀树林、祭祀自然神,当是原始母系社会的文化遗痕。许多民族的舞蹈都以葫芦笙伴奏,《礼记,明堂位》载:“女娲之笙簧,说葫芦笙是女娲制作的,我国的汉、苗、彝、佤、拉祜、纳西、傈僳、瑶等二十个民族都有葫芦传说。”传说,他们本族的祖先出自葫芦笙,葫芦是创造人的母体,葫芦笙的声音是祖先的声音,葫芦笙的声音也是母亲的召唤声并以歌舞祭祀崇拜,现彝、拉祜、傈僳、纳西、佤、白、苗、瑶等民族都流传着葫芦笙舞,葫芦笙舞可能产生于原始社会母系社会。类似的民族文化历史的厚重沉淀事实,在我国各族的民族民间舞蹈中随处可见。
我国长期民族舞蹈研究的专家学者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在一些偏远地区的罕见少数民族里,会跳本民族舞蹈的人越来越少,有的民间舞蹈甚至已经失传。宁夏回族有一种“筵席舞”,这是歌舞结合的节目,非常难得,可现在已经没人会唱歌,只有一个60多岁的老艺人会跳了。这主要是1958年以后的各种思潮的影响。大量的民间舞蹈被斥责为“封建迷信”、“伤风败俗”,优秀的民俗习惯也一并被禁止。民间舞蹈逐渐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本民族年轻人大多不再热爱本民族的舞蹈。优秀的民间舞蹈濒临失传,优秀的民间舞蹈亟待传承。
三、挖掘、保护是民族民间舞发展创新的基础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民族民间舞蹈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创新,要发展和创新就必须从思想上和意识上去发展和创新。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和创新有三点是不容忽视的:(一)继承性;(二)民族性;(三)时代性。
(一)继承性。要创新就必须继承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而所谓继承,首先要去深刻感悟不同民族的传统舞蹈动作之中或背后所蕴藏着的文化属性、价值观念、审美标准、道德规范等核心理念。每个民族都有各自不同的传统文化因子。解开这类传统文化因子的密码,才能从真正的意义上把握不同民族的文化属性、价值观念、审美标准、道德规范等核心理念。获得这样一个前提,才谈得上对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的真正的继承。这才是本文所谓的继承性。有了继承性的雄厚扎实基础,才能在“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大踏步地进行艺术创新。使我们的民间舞蹈教材建设和民族民间舞创新更加光彩夺目,显示出民族民间舞蹈无穷的魅力。在继承雄厚扎实基础上经过加工改编和创新后的民族民间舞突出了表演性和观赏性。强化或艺术夸张了的传统民族民间舞的风格韵律,使动作更为丰富优美,既保持了民间舞的“土风”韵味,又适应当代人艺术欣赏的口味。可以说,此种民族民间舞已具有“新民族民间舞”的意义。如傣族的《新嘎光》、金明的《孔雀舞》就是生动的实例。傣族人民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傣家人说:“没有歌声和舞蹈的日子,就像吃菜没放盐巴一样。”“看不见孔雀跳舞,就得不到幸福和吉祥。”随着历史阶段性发展文化因素,人民思想和意识提高了,对精神粮食的需求越加迫切,老的“嘎光”舞形式已不能满足现实的生活需要,一些长期生活在傣族地区的专业舞蹈家,在继承傣族传统民间舞的基础上,加以整理、提炼、规范、改编,创新出的《新嘎光》既保持着傣族抒情典雅,韧性起伏的特点,又规范和发展了傣族舞蹈动作组合。它们不仅得到各地各支系傣族群众的认同,还很快转化成被傣族群众一致称为是本民族的、新的傣族民间舞蹈。这类保持着傣族抒情典雅,韧性起伏的特点,又规范和发展了傣族舞蹈及其舞蹈元素进而也还推进、催生了诸如《两棵树》、《水》、《水中月》、《孔雀飞来》等优秀舞台舞蹈作品的诞生。
全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工作的大力开展,有力地促进民族民间舞蹈的收集,整理与改编及发展。使一些濒临失传的民族民间舞蹈获得了新生,使一些过去不为人知的民族民间舞蹈更加焕发出生命的活力。有了这样的继承性,并在继承的基础上用现代人的思维和意识去创新,既突出了民族民间舞蹈的品格,还加强了民族民间舞蹈的表演性和观赏性,也更能适应和满足当代审美的要求。
(二)民族性。所谓民族性,即是民族特定特有的生存、生活、生产、生育等行为、思维方式下形成的身体文化方式的表达。舞蹈的民族性是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的灵魂,也是民族思想感情和民族精神的凝聚和表现。只有把握住民族思想感情和民族精神气质,才能利用民族民间舞蹈的形式去表达民族文化底蕴和民族精神。诚然,强调民族性还包含倡导舞蹈家在舞蹈研究和创作时既要大胆的创新,又必须始终保持民族舞蹈的民族特定特有的规范性及其特定特有的风格,甚至要强化或者夸大那些特定特有的民族舞姿造型、基本体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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